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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一般安全守則

1. 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2. 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3. 在實驗室不准配戴隱形眼鏡。
4. 處理化學藥品時需穿實驗衣且眼睛需有適當保護。
5. 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6. 在用吸量管或其他管子吸取溶液時切忌用嘴巴吸取。
7. 切忌在實驗室裡嘻笑辱罵。
8. 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9. 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10. 在實驗室用到之藥品均須貼上標籤,並標明內含之化學藥品及使用時之日期、時間。
11. 所有用到有機金屬之實驗均須再抽空櫃內處理標本。
12. 在粉塵之作業下工作必須戴上口罩,在有機溶劑或硫化氧的工作環境必須戴上防毒面具。
13. 處理有機溶劑之針頭必須以合適的溶劑洗淨後交由合格之廢棄處理公司處理,不可任意丟到垃圾桶。
14. 必須牢記及嚴格遵守各實驗室緊急事故處理程序,並立刻通知負責之老師及研究生。
15. 通常在處理任何揮發性物質其低限值小於50ppm時,都須使用適當的排氣設備。
16. 若有毒物質留在排氣櫃裡面,則排氣櫃開關需在“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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