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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申請標準

國立中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112學年度雙主修申請標準及應修科目學分表

  • 本系學士班112學年度擬受理雙主修申請,申請標準及應修科目學分如下

  1. 申請名額:不限

  2. 申請標準及條件:無

  3. 專業指定必修科目學分
    微積分(6 學分) 
    普通物理(6 學分) 
    普通物理實驗(2 學分) 
    普通化學(6 學分) 
    普通化學實驗(2 學分) 
    化學工程概論(1 學分) 
    化工質能均衡(3 學分) 
    工程數學(6 學分) 
    有機化學(6 學分) 
    有機化學實驗(2 學分) 
    單元操作與輸送現象(9 學分) 
    物理化學(6 學分) 
    物理化學實驗(2 學分) 
    儀器分析(3 學分) 
    儀器分析實驗(1 學分) 
    程序控制(3 學分) 
    化工熱力學(3 學分) 
    化學工程實驗(4 學分) 
    化工反應工程(3 學分) 
    程序設計與畢業專題(3 學分)

  4. 雙主修應修學分:77學分

  5. 除申請表外應備審附件:無

  • 本系碩士班112學度不擬受理雙主修申請。

  • 本系博士班112學度不擬受理雙主修申請。

更新日期:1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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