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流程
一、申請日期:
碩士班:請於口試兩個星期前提出申請
博士班:系初審請於口試六個星期前提出申請,校申請請於口試兩個星期前提出申請
第一學期:約九月中旬(當學期開始上課日)至十二月中旬
第二學期:約二月中旬(當學期開始上課日)至六月中旬
二、口試地點:請提出口試申請後,逕行向系辦公室預約登記會議室。
三、口試申請文件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授予辦法學位考試委員會之組成,應依「國立中正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辦法」規定辦理:
(一)碩士學位考試委員三至五人,博士學位考試五至九人,其中系所外委員至少一人,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指導教授以外, 考試委員應達二分之一(含)以上。論文指導教授應符合「學位授予法」學位考試委員資格。
(二)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應對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2、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3、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4、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援用第三、第四款所聘任之委員資格認定基準,由辦理學位授予之系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定之。
(三)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應對博士學位候選人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
2、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
3、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4、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援用第三、第四款所聘任之委員資格認定基準,由辦理學位授予之系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定之。
另外,工學院於99學年度第3次(99年10月26日)院教評會會議決議,工學院研究生之學位考試委員會之組成,其口試委員至少有一位校外委員,且非指導教授指導畢業學生為原則。再,工學院106學年度第6次(107年3月5日)主管會議決議,本項規定確實執行,倘有例外情形,請簽呈說明。
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
1、請登入教務系統http://kiki.ccu.edu.tw選擇「學位考試系統」,申請者登錄成功後需列印「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及「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並檢具「歷年成績表」需送經指導教授簽章。
2、申請人應修學分數若含本學期修讀之學分,且該科目尚未轉錄於歷年成績表時,申請人應另行檢附「選課結果通知單」影本。
3、申請期間內將前列各項文件送至所屬系所辦公室,並由各所進行資格初審。
4、申請人通過各所資格初審後,送教務處教學組申請。
5、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前,需先繳交一份以英文或中文撰寫的論文稿(manuscript),經由系上審查通過後方能提出口試申請。其論文稿格式及相關審查規定請詳閱碩士班畢業資格規定。
博士班學位考試申請
第一階段系審核
1、準備資料 :
(1)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資格審查表 .doc .odt .pdf、
(2)學位論文考試委員清冊(線上申請)、
(3)歷年成績單、
(4)論文計點表 .doc .odt .pdf、
(5)論文清單及其抽印本、
(6)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及格證明(正本)、
(7)博士論文初稿
2、將「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資格審查表」E-Mail至 cheimgin@ccu.edu.tw
3、備妥上述文件,向系上提出申請審核。
第二階段向校申請
通過系上審核後,請依序準備下列文件。
1、請登入教務系統http://kiki.ccu.edu.tw/選擇「學位考試系統」,申請者登錄成功後需列印「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及「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需送經指導教授簽章,並檢具「歷年成績表」。
2、申請人應修學分數若含本學期修讀之學分,且該科目尚未轉錄於歷年成績表時,申請人應另行檢附「選課結果通知單」影本。
3、申請期間內將前列各項文件送至所屬系所辦公室,並由各所進行資格初審。
4、申請人通過各所資格初審後,送教務處教學組申請。
5、提出論文口試申請時,請一併向系辦預約口試試場。
四、提交論文初稿給口試委員時,需附上turnitin比對之完整結果PDF檔供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參考(可電子檔寄送)。口試當日請口試委員於「化工系碩博士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確認表」簽名審核,口試結束後請將此確認表送至系辦存查。(109學年下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188)決議110年6月17日)
五、口試當天,需準備的文件資料 :
(一)論文口試審定書 (請進http://kiki.ccu.edu.tw/列印)
說明:口試委員簽名後,須置放於論文內頁的。
(二)口試評分表 版本1(建議) .doc .odt .pdf 版本2 .doc .odt .pdf
說明:為口試委員評分用。建議先繕打完後再印出所需份數。本表單僅供參考,可由各實驗室自訂。
(三)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確認表(表格 .doc .odt .pdf 下載)
說明:為維護學術論文品質以及學術倫理,提交論文初稿給口試委員時,需附上turnitin比對之完整結果PDF檔供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參考。口試當日請口試委員於「化工系碩博士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確認表」簽名審核,口試結束後請將此確認表送至系辦存查。(109學年下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188)決議110年6月17日)
(四)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請進http://kiki.ccu.edu.tw/列印)
說明:為口試完成後交給指導教授最後評分用,經系所主管簽章後於規定時間內彌封後送教學組。
(五)論文指導費、口試費統計表(請進http://kiki.ccu.edu.tw/列印)(請於口試前一天,先填寫完成後交回系辦公室確認)
說明:
1、依序請口試委員簽名 。
2、指導教授每篇論文指導費:碩士班4000元/人,博士班6000元/人。
3、口試費(110學年度起):碩士班1200元/場。博士班校內口試委員(含校外共同指導教授)1800元/場,校外口試委員2800元/場(其中工學院補助1000元,每位學生補助至多3位。100年12月27日工學院100學年度第2次主管會議決議;101年2月8日工學院100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決議;101年3月26日國立中正大學第378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
4、博士班口試委員維持為五至九人,碩士班口試委員維持為三至五人;惟限博士班口試委員七人,碩士班口試委員四人得動支學校人事經費。
(六)論文考試交通費 :同間實驗室同天口試者,合填一張即可。(請於口試前一天,先填寫完成後交回系辦公室確認)
說明:
1、口試委員交通費印領清冊(請進http://kiki.ccu.edu.tw/列印)
2、口試學生欄位,請依序列出當天口試學生學號/姓名。
3、交通費計算方式:以口試委員服務單位為出發地至嘉義,自強號火車票價錢來回計算。
4、凡於本校任教(含專、兼任)之口試委員皆不得支領口試交通費。
(七)口試委員撥款明細表 .doc .odt .pdf(校外口試委員需填寫)
說明:費用核撥採轉帳方式,請自行先向口試委員(校外)詢問受款帳號 。
(八)畢業論文口試委員問卷表(PDF檔)(當天口試除指導教授及本系教師以外的口試委員各一份。)
口試結束後請將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確認表、論文指導費、口試費統計表、口試委員撥款明細表、畢業論文口試委員問卷表繳回系辦。
六、離校應備文件:
(一)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
1、依據107年11月12日第122次教務會議決議辦理:自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於離校時增列「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已提供指導教授,並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之程序,方得辦理離校。
2、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https://www.turnitin.com/zh-tw
3、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請逕由http://kiki.ccu.edu.tw/列印
(二)自行上網至「國立中正大學博碩士論文上傳系統」進行論文建檔,完成後列印論文電子檔案上傳授權書(不需裝訂於論文裡,於離校手續圖書館關卡時與論文一併繳交即可)。
帳號及密碼為圖書館借閱的帳號及密碼。
通過口試後應依規定期限前繳交論文三本(請採雙面列印。國家圖書館、校圖書館、系上各一本)。
論文如需申請延後公開,請依規定填寫2份申請表格(分別為「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國立中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辦理。表格下載路徑:本校圖書館首頁-讀者服務-論文上傳系統-下載區。
(三)列印離校手續單
1、畢業生請依教育部規定,先進入校友資料庫平台系統填寫資料後,重新登入系統,申請網路離校。
2、登錄「網路離校」系統。
3、系所欄位指導教授必須先簽名。
七、離校時請攜帶論文定稿3本、論文電子檔案上傳授權書、離校申請單及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先至系辦辦理離校審核。
更新日期:1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