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化工系校系分則
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及英語聽力檢定標準 | 採計科目及加權 (含學測、分科及術科) |
同分參酌順序 | 選系說明 | |
化學工程學系 | 1.國文(均標) 2.英文(均標) |
數學甲(分科)*1.50 物理(分科)*1.50 化學(分科)*1.25 |
1 | 數學甲 | 本系以教育化工專業人才為宗旨,除了教授基礎化學工程之課程外,亦包含大量的實驗操作課程,俾以增進學生實作的能力。本系的實驗操作課程因課程需要且基於安全考量,學生於在學期間須學習操作儀器、配置藥品、並具備色彩判定、團隊溝通、能控管自身情緒、抗壓、具備獨立操作能力及個人安全維護能力。 |
2 | 物理 | ||||
3 | 化學 |
一、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正式規定及詳細報名、考試時程等相關規則請參閱「113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二、查詢電話
本校查詢電話:(05)2721480
本系查詢電話:(05)2720411轉23401
本系聯絡人:邱小姐
更新時間:1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