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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可報到考生【報到注意事項】

可報到考生請務必詳讀下列說明事項,並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
一、可報到考生名單(化工系在第12頁)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13年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擇一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或下午2時至4時30分持成績通知單(非必驗文件)、與報名表上所載學經歷(含年資)相符之資料證件(詳本校113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第88-90頁),至各系所(化工系請至工學院二館R322系辦公室)辦理驗證、報到。

二、可報到考生名單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系所按「待遞補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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