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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本校碩士考試入學正、備取生網路報到意願登記注意事項

115學年度碩士考試入學之正備取生,您好,

凡是有意願報到及就讀本校之正、備取生,不論名次為何請您注意以下事項:

  1. 凡是有意願報到及就讀本校之正、備取生,不論名次為何,均應於115年3月26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3月30日下午5時止,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頁面-碩士班考試/碩士班放榜資訊-點選「錄取生報到意願登記」完成網路報到意願登記,本校不另行通知。逾期未完成確認作業或登記無意願報到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錄取生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記或修改。
  2. 本校預定於115年4月2日公告第一次榜示錄取生之報到意願登記結果,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通知。有確認完成報到意願登記之錄取生,始得辦理驗證、報到。
  3. 第一次榜示系所可報到考生名單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15年4月15日、4月16日擇一日之上午8時30分至12時,或下午2時至4時30分持成績通知單(非必驗文件)、與報名表上所載學經歷(含年資)相符之資料證件(詳本校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第89-90頁),至錄取系所辦理驗證、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系所按「待遞補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4. 待遞補名單中之備取生由系所依報到缺額及「待遞補名單」之遞補順序通知遞補。備取生應於遞補期間自行至錄取系所網頁查詢最新遞補狀況,並隨時保持通訊管道之暢通,或主動與錄取系所聯繫,以免影響遞補權益。獲遞補之備取生須於系所指定之報到時間內至系所辦理驗證、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5. 驗證、報到由錄取生(含正、備取生)本人親自辦理,惟因故實有困難,無法親自前來者,應主動向錄取系所申請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依簡章或系所指定之報到時間內至系所完成驗證報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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