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一、主旨:為促進化工、材料領域之教育及人才培育,獎勵大學與研究所相關系所學生努力向學並致力於相關研究,為社會培養優秀產業人才,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獎勵對象(摘錄):本系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格:
(一)不以學業成績為唯一標準,具備誠信品格且努力向上之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二)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四、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1份
(二)自大學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個人自傳(需含自我介紹、學習與生涯規劃)申請者若未來就業不考量半導體或晶圓產業者,請在自傳內闡述其考量。
(四)教授推薦信1份
(五)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大學生若無研究專題,可提供課堂報告)。
(六)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實習證明等。
(七)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列入考量依據。
五、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每名新臺幣10萬元整。
(二)獎學金名額由本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之。
六、申請及評選
(一)1年辦理1次。申請人於開放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表、檢附相關資料,繳交至學系進行資格審查。
(二)請各系依本辦法進行資格審查並推薦人選1至3名(為鼓勵不同級別學生申請,系所推薦之博士生最多1名),連同各項申請資料上傳本基金會申請網址。
(三)評選方式由本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核定獲獎名單。
七、獎學金之頒發
(一)得獎名單核定後,通知得獎人並公布於基金會網站。
(二)本基金會擇期邀請得獎人舉行頒獎儀式,獎學金由本基金會直接頒發於獲獎學生。
八、申請人同意本基金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暨財團法人法之相關規定,對申請人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基金會得隨時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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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獎學金申請辦法請詳閱官網公告 https://www.usif.org.tw/
符合申請資格欲申請者,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5年9月18日(五)前向系辦提出申請。